守山人,还姓野,王带把丝毫没有怀疑叶不凡的身份。
甚至将他当成了鄂伦春人,毕竟只有常年住在山上鄂伦春人。
现在还愿意在山上当守山人。
王带把跟在叶不凡身后,一口一个野哥的叫着痛快。
不断的问着上山打猎有啥独特的手艺。
但叶不凡又不是专业猎人,哪知道这些,只能一个劲地装深沉。
最后顿感无趣的王带把才回到陆星河身边,小声的询问起来打到的猎物怎么分?
没等陆星河回答,叶不凡对着陆星河点了点头,直接说道:“我不要猎物,给我一口吃的就行。”
“啊?野哥,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王带把闻言,被吓的打了一个激灵。
他想要背着点叶不凡,但没想到野人的耳朵这么好使。
“嗯,猎物我们带走,能吃的都留个叶哥。”
“那感情好呀!野哥就是讲究!”
有了王带把这个活宝,山路也显得没有那么无聊。
连续翻过了几个山头。
这才到了上次被狼袭击过的地方。
这里还有之前留着的雪洞,三个人铺好毯子,挤一挤也能讲究一宿。
虽然这一趟只有黑子一条狗在打呼噜,但陆星河也是一夜没睡好,王带把糙汉子一个,还没有媳妇管着。
晚上睡觉打呼噜磨牙放屁,还没事用手掏他那腥臊的裤裆。
每次翻身都想要用带有鲜亮味道的手,去掏陆星河的裤裆。
闹的陆星河防了一宿。
这要是早起被发现,自己的下盘被王带把偷袭了。
那真的想找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。
早上起来的时候,围着火堆,给黑子味了点熊肉,但也只喂了五分饱。
动物和人一样,吃饱了容易偷懒。
过了这里,随时都能遇到野狼群,还是提前做好防备才好。
野狼是夜行动物,昼伏夜出,白天的时候比较安全。
而且有野狼出没的地方,很少出现其他的动物痕迹。
三人放下来福,在来福的带领下找了一上午。
这才找到了狼群的脚印。
狼群数量多,脚印杂乱,分了数个方向。
但通过来回的脚印判断,这里仿佛是野狼的一个聚集地,所留的脚印十分新鲜。
不过,找到了野狼脚印,除了陆星河,包括叶不凡,都有点懵逼。
这要是有猎枪,还好说,如今没有猎枪,只有两把猎刀和一把大斧头。
单个的野狼看到人就会跑,而成群的野狼还干不过,这可让两人犯了难。
“陆哥,咋弄,咱们是直接跟狼拼了还是下套子。”
陆星河又是一个大脖溜子,才让王带把清醒过来。
“直接跟狼拼命,你是不想活了么!先做陷阱,野狼能被吸引来更好,要是吸引不来,我带着黑子去撵野狼。”
陆星河说到这,看了一眼叶不凡,随即说道:“叶哥,你绳索玩的溜么?我记得你那边的人遇到狼都是骑马用绳索去套,
这个你也学过吧。”
因为有叶不凡的加入,陆星河惦记起那头狼王。
要是能抓到活的,将狼王驯服,狼皮活着剥了皮。
还没准真能弄一件真正的东北山宝之一,穿在身上可以预警的野狼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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